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晋能控股集团年度财务决算聘任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WLZBTY-2021-191)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1-12-10 17:30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发布了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晋能控股集团年度财务决算聘任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项目招标公告,现将该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须提供所属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所在会计事务所或分所);
(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8年12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委托合同和成果文件为准);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此类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法律后果;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和2020年度,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8)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具有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授权代表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所在会计事务所或分所的社保缴纳证明)。
3.2在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标段还须对应满足以下专项要求:
(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在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内;
(2)第一标段投标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少于100名;
(3)根据中注协公布的事务所执业资格情况,无证券资格的事务所不得参与含上市公司的业务内容投标,无出具H股审计报告资格的事务所不得参与含H股上市公司的业务内容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各投标人只可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现变更为: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投标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得少于100名;
(4)投标人须在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内,根据中注协公布的事务所执业资格情况,无证券资格的事务所不得参与含上市公司的业务内容投标;
(5)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须提供所属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所在会计事务所或分所);
(6)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8年12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委托合同和成果文件为准);
(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此类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法律后果;
(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和2020年度,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10)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具有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授权代表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所在会计事务所或分所的社保缴纳证明)。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须提供所属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所在会计事务所或分所);
(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18年12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以委托合同和成果文件为准);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此类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法律后果;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和2020年度,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当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8)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员工,须具有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提供授权代表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所在会计事务所或分所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相应变更为:2021-12-15 17:30至2021-12-20 17:30(北京时间)。
备注: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晋能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52-7812796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联系人:赵文宇
电 话:0352-781286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一段86号绿地中央广场A座15层
联系人:张 媛 李治文 任彩辉
电 话:0351-6811535、15803518705、15634993959、15835588508
电子邮件:czwljs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媛(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章)